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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三章 公权和私权的界限 (第3/3页)
“武松进山这个行为,不会危害到他人利益的时候,公权不需介入。” “但是你比如说,水浒传二十七回,孙二娘用蒙汗药药了来往行人,然后将大块好rou切成黄牛rou卖,零碎小rou做馅儿包馒头,公权就需要介入了。” “不害群则劝教,害群则用刑名,此为公私界限,若是过界,则是失道。” 建宁府的印刷业是极为发达的,《水浒传》满大街都是,朱祁玉用两个水浒传的例子,去解释了公私确权,公权的界限。 害群的行为,就需要公权介入; 不害群的行为,就只能劝教。 滕昭认真的思考了许久,才俯首说道:“谨遵陛下教诲,臣明白了。” “真的明白了?”朱祁玉笑着问道。 滕昭俯首说道:“jianian商囤货居奇,则害群,譬如陛下在南京的煤炸之战;缙绅朘剥百姓,则害群,譬如松江府高昌乡杨缙绅;商贾为私利破坏海贸,则害群,譬如福建八府商贾鼓噪乡民纵火烧船。” “害群则侵犯公权,朝廷法度就应主持公义。” “然也。”朱祁玉满意的点了点头,公权和私权的界限,就在于是否危害公共的、群体的、他人的利益去界定。 这也是朝廷的责任所在。 襄王朱瞻墡在探索公德私德、公权私权的时候,只是讨论利群,倡导利群,却没有讨论害群,禁止害群。 若是以害群去定性公德、公权的界限,便变得清晰和明朗起来。 比如在前年,松江府爆发了瘟病,李宾言下令封禁坊郭,虽然百姓们的生活变得困难了一些,甚至连松江府新港的船只都暂时停下,遮天蔽日的船帆消失不见。 但是李宾言要是不管不顾,任由瘟病蔓延,那就是李宾言失职,就是害群,哪怕再多的圣卷,朱祁玉也只能挥泪斩马谡了。 公德和公权,并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但是在景泰年间的大思辨中,老瓶装新酒,这旧瓶子到底是装了新酒,滕昭有不理解,不明白,品不出味儿来,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儿。 公德和公权,都是建立在利群的基础上衍生出的概念、理论。 当国家或者其他集体活动,为了控制、监管和禁止害群行为时,必然会产生不同烈度的、具有负面效应的活动,这些活动,是正当的。 在所有维护利群行为,控制和监管害群行为的情况中,公权的行使,必然会侵犯到个人自由和私权的行使,这些情况也应当视作是正当的和公权的界限之内。 什么是公权的界限之外? 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就是界限之外。 比如李宾言在结束封禁坊郭之后,立刻对一批居中倒买倒卖柴米油盐的五城兵马司校尉和一大批jianian商进行了查处,并且移交给了五军都护府和兵部去处置。 于谦在旁边听完了这番奏对,一时间五味成杂,他一直知道陛下睿哲天成,今日听君一席话,于谦才知道陛下如此的高瞻远瞩。 虽然陛下在军事上,并没有太多的天赋,但是并不影响陛下的英明。 陛下在治国上,理解之深刻,让人望而生叹。 滕昭有些失神的思索了片刻,喃喃自语道:“臣有惑。” “臣不理解,譬如大明外逃的那些富户,海外弃民,他们在吕宋诸岛上圈地,设置了篱笆、陷马坑、甚至架上了弩车,阻拦蛮人在他们世世代代、人人可用的土地活动,这是不是在侵犯蛮人私权?” 朱祁玉认真的品味了一番,大明独有的高道德劣势,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 这味儿,太正宗了。 美利坚的移民,从来不会思考,他们是否侵犯了印第安人世世代代居住的土地,也不会思考是否侵犯了印第安人的私权。 美利坚的移民,时常感恩耶叔,赐给了他们应许之地。 朱祁玉笑着说道:“你其实想问的是鸡笼岛开荒事,而不是海外弃民在吕宋的行径。” “鸡笼岛上的蛮人,不能在他们世代居住之地活动,失去了家园,咱们大明的开荒行为,是否侵犯了这些蛮人私权。” 滕昭俯首说道:“是。” “这个很好理解。”朱祁玉十分肯定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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