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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1/2页)
,却听严臻叫他,“荇翊。”廖荇翊脚步一顿,回头看向严臻。严臻倚在桌边,绿色的迷彩服勾勒出他魁梧挺拔的身姿。他浓眉紧蹙,刚毅的脸上眼神黑亮,鼻梁的高度透出一股子不容忽视的威严。廖荇翊微微一怔。不知什么时候起,记忆中那个阳光爽朗的少年已经褪去青涩,完完全全的成长为一个男人了。他仿佛为军队而生,举手投足间,都有着一种军人特有的气质,睿智冷静,庄重而严谨。当初,对于严臻入伍一事,他也曾激烈反对,在他看来,严廖两家有他为军队献身也就够了,而严臻头脑聪明,做事条理性强,他生来就该吃经济这碗饭,走留洋这条路,可万万没想到,学业成绩优异的他会瞒着家人朋友弃高薪,择军队,成了一名普普通通的军官。他们也曾为此辩论、争吵,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谁也不理谁。后来,他研究生毕业,所有的同学都在想方设法留在军区大医院,而年年拿奖学金,可以自由选择单位的他却主动要求来到现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团级医院工作。为了离自己的好哥们更近一些,还是为了他那个痴情的meimei,个中原因,恐怕只有廖荇翊自己才清楚。不过,这些年相处下来,对于严臻入伍这件事,廖荇翊倒是越来越释然。不是时间久了,习惯了他的大檐帽和作训服,而是因为有一种人,天生为军队而生,即使千万人里,你一眼,便能看到他的存在。严臻就是这样的人,他已经和身上的军装融为一体,不可分割。若是换做另外一个打扮,自己反而会觉得突兀难看。此刻,严臻正用他那双又黑又亮的眼睛望着他,语气不无担忧地说:“你再这么熬下去,小心我把你扔熊猫馆!”廖荇翊愣了愣,随即,扯了扯嘴角,“嗤!怕你。”严臻摸摸鼻子笑了。回去的路上,戴着矫形器的长安成了路人瞩目的焦点。她不习惯这种关注,想走快却因为矫形器活动不便,只能在人行道上左闪右躲,艰难前行。这时,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脚步飞快的向她冲了过来,长安心中一惊,本能转身躲避,可是地上有个坑洞,她的脚跟恰好陷了进去,“呀!”她惊叫一声,身子朝马路一侧歪斜。眼看就要狼狈丢丑,长安绝望地闭上眼睛。可预想中的疼痛并未发生,因为有人及时托住她的腋下,将她稳稳扶住。长安睁开眼,轻轻喘着气,看着面前比她还要高出大半个头的严臻。他正一手扶着她,一手按着个小男孩的头,轻声呵责道:“你这个小子,跑那么快干啥,差点撞着人。”闯祸的小男孩像只小蚂蚁似的被他捏在手里动弹不得,挣了两下,带着哭腔说:“我下次不这样了。”“保证?”“保证。”严臻松开手,在男孩的额头上敲了个脑嘣,笑道:“去吧。”小男孩捂着脑门,苦着脸走了。严臻转过头,神情关切地看着长安,“你怎么样,没事吧?”长安垂下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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