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死神的镰刀_24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24 (第1/2页)

    表哥走了。

    豪迈地撞破窗户后,在我的房间留下一个破洞。

    就像在我心里留下一个不知该如何去修补的破洞。

    我茫然地看着那个表哥故意留下的破洞,就彷彿他在告诉我:如果你哪天愿意修补这个破洞,就来找我吧。

    我的茫然若失没有持续多久,就被一群警察压制在地,然后把我带回警局侦问。

    我一句话都没说。

    「缄默权」这东西,就算不学法律,电影戏剧看那么多了,我也知道。

    更何况,我未满十八岁,在不是现行犯、也没有确切犯罪事证的情况下,他们其实不能强行侦问我。

    这种「我就是未满十八岁,你能拿我怎样」的倚仗……有点叛逆。

    但不是太爽。

    毕竟被警察侦问的感觉绝对不会高兴。

    我本身也没什么叛逆基因。

    互瞪眼、不理不睬地翘腿抖脚,这种叛逆的行为,我不擅长,也不熟悉怎么演。

    我脑中想得最多的是:幸好我房间的窗户够大。

    没多久,老妈来了。

    带着律师。

    以往,若真的遇到这种情形,老妈不会请律师来。

    但现在有了优莉送我的数百万元的结婚基金(老妈将那笔钱存到替我开户的银行户头里,并将其命名为「结婚基金」)后,老妈捨得花这笔钱——为了我。

    无论如何,老妈不希望我在警局留下任何不良纪录——为了未来。

    ——为了婚姻。

    ——为了优莉。

    我觉得有些矛盾的好笑。

    优莉如果有被留下案底、能被留下案底,可能用电话簿那种厚度的纸本来记录都不够。

    真是……

    「铁板板」、「铁板板」、「铁板板」啊……

    我发现,现在只要心情不好的时候,一想起优莉的铁板板,就会变得愉快许多。

    她那一边蹦蹦跳跳一边又叫又射的声音加动作,真的很带感、很有趣,能给人相当欢乐愉悦的感觉——扣除杀人的部分。

    我很快就离开警局了。

    跟律师强不强无关。

    因为,我未满十八岁……

    很矛盾的感觉……从来不曾想过「未成年」会成为一种倚靠,只想着快点成年,然后干很多很多事——很多人都想过的那些事。

    「是吗……志翔离开了……」

    得知我被「请」去警局的原由后,老妈也很是唏嘘。

    「既然这样……阿旺,你也该将过去彻底放下,好好替自己着想将来了,别让我太担心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