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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2页)
野小子,真是粗俗无礼数……伸手便来本王身上摸摸索索……还想恐吓我……不比就不比,本王是求你来与我较量的么?……”回首已不见人影,远远地只望见夕阳余晖中,辛不离拉着那少年七宝,头也不回地向林外快步走去,那七宝一边走还一边挣扎着回头,气愤地大喊:“道歉!道歉!……”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亲爱的大家,鞠躬~~小灰一定会努力写出好看的故事回报大家的支持哒!这一章里说到李重耳与莲生比枪,其实在文中设定的魏晋时代,还没有现在意义上的枪,当时的主要兵器是矛和槊。像李重耳这种身份和武力,可能用一些装饰豪华、尺寸超大的槊,不过正常来说长度不会超过七尺二寸,超过这个尺寸,以正常人的身高臂长,舞动起来就很不方便了。矛,与现在意义上的枪相似,具体的区别貌似史学界也没有定论。而当时的“枪”,指的是削尖的木棍之类,不带枪头的那种。唐朝以后,矛和枪之间的区别越来越模糊,大约是到了明朝,才开始全面普及现在意义上的枪。前面几章中说过,现代影视剧、都受传统戏曲和明清传奇的影响,以明清文化作为讲述所有朝代故事的社会背景,所以现代影视剧和中无论什么朝代的人都用银子交易,都穿明清服装说明清俗语,武人都用枪。本文本来也曾经让李重耳使槊的,但毕竟读起来不够流畅,也还是从俗改成枪了。架空文嘛,架空文。☆、第22章急寻生路太生气了。欺辱她都还不要紧,居然欺辱她的不离哥哥。说别的或许还好,不离哥哥也并不是狭隘计较的人,偏偏一开口就羞辱他的人品医术,什么“苦水井的神童,不如太医院的蚊虫”。你才是蚊虫,你李家满门都是蚊虫。因打伤他肩膊而生出的那份歉意,一瞬间消逝得无影无踪。若不是辛不离伸手拉开,莲生真想再跳上去,骑到那小子身上,狠狠揍他一顿,教他从今以后都好好记住要如何尊重人……“你也别欺人太过。”这一路上,辛不离抓紧机会谆谆善诱:“依照比武规矩,固然是强者为王,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但你须牢牢记得,这世间所有往来,均不能忘了身份。他是个皇子,与你我根本不是同路人,能信守比武规矩已经难得,真要是逼急了翻脸,你武力再强又怎能敌得过他的权势?这回你要好好记住我说的话,从今以后,远离此人,不要再惹事生非……”“知道了,知道了。”莲生满腔愤懑未熄,奋力挥舞着拳头:“富贵又怎样,皇子又怎样,他有他的身份,我有我的志气!他一天不向你道歉,我就一天不理他。哼,不比武就不比武,我又不是找不到豺狼虎豹来打。这等人品恶劣的小贼,压根不值得交往。早知道他是这副德行,那日我都……都不应该帮他!……”辛不离倒神情镇定,一双黑眸漠然遥望远方,只腮边肌rou微微绷紧,看得出紧咬的牙关。“‘苦水井的神童,不如太医院的蚊虫’,这话是难听了点,但说得倒也没错。做人起点不同,拼尽全力也难以追赶。我能做的,不过是竭尽此生所能,尽力做到最好,至于到底是神童还是蚊虫,世间自有公道,不是他一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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