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杨前锋的故事_第五七0章 组织考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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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七0章 组织考察 (第1/2页)

    杨前锋出院后的第十五天,不借助拐杖也能在平地上行走了,但医生要求他最少还有休息十五天才能完全不用拐杖,又过了五天,他在家实在呆不住了,就带着拐杖跑到局里去上班了。

    局长包宏伟看他的伤没有完全好很不放心,就劝他多休息一段时间再上班,可杨前锋坚持要上班,包宏伟只好随他了,但只准他在办公室工作,办公室以外的事坚决不让他参加。

    杨前锋感觉在办公室工作也一样,由于近一个月没到局里来了,虽然分管的各部门负责人遇事都向他汇报,他对各部门的工作也很了解,但是,省市在金水试点的几项工作也是他负责,一个月来的进展情况他还不完全清楚,因此,他把这几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分别叫到办公室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

    通过各项目负责人汇报的情况看,杨前锋感到总体情况不错。

    一是刑事案件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刑侦改革后,原来预审的职能并入了刑侦,实行了侦审合一。也就是说侦查、预审、提请检察院起诉等,整个过程中的工作都由主办案件的民警做。人往往有先入为主的思想,整个案件办完后,自己很难再在自己办的案件里找出问题,容易产生灯下黑的情况。因此,刑侦改革后的刑事案件质量总体不高成了不争的事实。

    对此,杨前锋在上次庆功宴会上提出:刑事案件要和治安行政案件一样通过法制部门审查;所有刑事案件通过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后才允许移送人民检查院提起公诉。

    朱副厅长对杨前锋的意见非常重视,不久就安排专人进行了调研,并在全省确定了两个市级、两个县级公安局做试点,其中金水县公安局就是县级公安局试点单位之一。

    金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确定由杨前锋主抓,专门发了文件,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确定每个办案单位的民警把案件办完后,都要交给法制部门审核,法制部门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法制部门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向办案民警提出整改意见,办案民警即时改正或补缺补差。

    金水县公安局法制部门审核刑事案件这项工作从试点以来,各办案部门负责人都非常重视,办案民警都感到非常有必要,所以这项工作落实的很好,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通过刑事案件的批捕率、起诉率和退侦情况等数据看,杨前锋认为成效确实显著,所实施的一整套办法应该说很成熟了,完全可以被上级公安机关推广实施。

    二是刑事办案场所得到了明显改善。一直以来,公安机关的各办案部门都没有专门的办案场所,不论是询问还是讯问都在办公室进行(只有看守所和拘留所有专门的讯问室或审讯室),很多办公室没有安全防护设施,容易发生问题。虽然金水县公安局还没有发生大的问题,但也发生了不少小问题,尤其是不少兄弟县市公安局已经发生了多起犯罪嫌疑人跳楼、脱逃、自残、甚至自杀等事件。因此,省厅刑警总队指定金水县公安局先行一步,摸索一些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杨前锋根据省厅刑警总队的要求,在各办案单位专门建立了审讯室(基本上是按照看守所审讯室的建的);添置了审讯椅及必须的办公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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