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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1 (第1/2页)
雷母很赞同,他俩都没啥文化,当年给雷大庆取的这个名字也是无奈之举,现在人家有文化的老首长给取了这么个有气势又雅致的名儿,老两口高兴还来不及呢。清欢很喜欢这对淳朴的老夫妻,从他们身上就可以看出雷霆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了,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养不出雷霆这样的好男儿。雷母中午做了满满一桌的菜,做饭前还特意问了清欢的忌口和不爱吃的东西,那架势,用雷霆的话来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清欢是她的亲闺女,他是外头捡来的呢!雷父又仔细问了雷霆复员以来的工作情况,听说儿子现在在读书,还做了大企业的领导,心里也很欣慰,一而再再而三的叮嘱他要用心做事,好好对待人家姑娘,千万不能辜负梁首长的期望跟信任。雷霆一一点头,他是个很孝顺的儿子,否则当初也不会在父母的要求下答应定亲——其实那会儿他对魏亚安一点感觉都没有,毕竟他比她大了个七岁。他也不想想,他还比清欢大了十岁呢。雷霆这种长相挺好的,年轻时候显老,真正上了年纪反而显得年轻。清欢在雷家二老面前也是给足了雷霆面子,小鸟依人乖乖巧巧,直把雷母看得直呼这丫头太招人疼,喜欢的不行,简直不想放她走了。雷霆嘿嘿傻笑,他媳妇被爹妈喜欢,没人比他更高兴了,家和万事兴嘛!虽然私下里其实是他被媳妇揪耳朵教训的死死的,但没关系……男人嘛,媳妇能给点面子就该知足了。趁着大家相谈甚欢,雷霆趁势提出了要把二老接到京城去,全家住一起的提议。雷父雷母一辈子没去过京城,最远也不过到镇上,他们舍不得这老家还有那几亩地,而且,京城啊,那是多大的地方,人家小姑娘肯嫁给自家这蠢儿子,他们就该偷笑了,咋能还给人添麻烦呢?其实把雷父雷母接到京城去是梁首长的意思,他把人家儿子留在身边,总不能让人家父母也就一辈子呆在老家吧?再说了,家里地方太大,人又少,冷清得很,多住两个人也没什么。他觉得,能养出雷霆这样的儿子,那老夫妻肯定是好的。好说歹说下,终于定下了等雷霆跟清欢领证结婚了,他们再搬去京城。这老家的房子,老两口实在是舍不得,乡里乡亲的都处了几十年了,乍一分开到大城市,他们也有点心慌,听说城里人住对门都不知道别人家姓什么,到时候他俩还不得闷死啊?但清欢现在才十八岁,算虚岁也才十九,要结婚至少还得两年,老两口觉得在老家再住几年也行,到时候雷霆清欢领证,他们在老家摆酒,完了再一起去京城举办婚礼,这样挺好。第十三碗汤(五)雷霆一度担忧清欢在乡下过不惯,毕竟在一起这么久了,他也是知道这姑娘有多娇气的。但出乎他的意料,她跟他父母相处的特别好,也不挑剔不找麻烦了,就是偶尔还会喜欢揪他耳朵教训他。但雷霆不以为意,他皮糙rou厚的,只怕弄疼了小媳妇儿的手。大晚上的,雷母用晒干的野菜拌凉菜,开胃又清爽,清欢很喜欢这个菜,可惜没醋了,于是雷父踢了雷霆一脚催他去村里的小卖部买醋。雷霆拿了五块钱揣兜里,就着月色出了家门。明天就是中秋节,所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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