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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2/2页)
br>“你再带呜呜几天,这洁癖估计就能治好。”陈越回答,“以后带它出去,估计每天都得沾一身泥巴回来。”“说得也对。”邬云云这才想起他们去野餐那天,呜呜就是四只蹄的泥巴,不过她当时心思在别的事上,没注意到,现在想来,应该是陈越处理的。“说到这,其实我还有几件事想告诉你。怕影响你上班的心情,还是等你回来后再说吧。”几件?陈越皱眉,难道邬云云还有很多事瞒着他?陈越压制住好奇心,不能问,现在知道了的确会影响他上班状态,上午还有手术。“好。”两个人吃完面,邬云云主动去洗碗,两个人已经不自觉完成了谁做饭,另一方就要洗碗的家庭分工,陈越在卧室里挑选衣服。在陈越穿好衬衫时,邬云云走进来,很自然地挑选了条紫红色领带给他系上。陈越低头等了她半天,见她雪白的手指翻来覆去,而后静静问:“你确定你会系?”“不会。”邬云云低头理直气壮,“我就看电视里这么演。”陈越简直无奈,亲自动手,给她做了个示范:“会了吗?”“不会,我又不用学,反正你自己会打。”“……”陈越望着她,“那你为什么要过来给我系?”“就是想试试给人打领带的感觉。”邬云云说完就走,留给陈越一个穿着睡衣的潇洒背影。陈越:“……”陈越把领带再整理了一下,确定行装无问题后提着公文包,去玄关穿鞋:“我去上班了。”“好的。你去吧,中午不用买菜回来。我会买菜做好饭的。”邬云云抱着她的狗,每次说话时,一人一狗总是同时转头,已然连上了电波。陈越笑,不知为何,明明今天将近四点多才睡着,他此刻的心情却尤为轻松。等到陈越离开,邬云云才抱着呜呜叹了口气:“看来贤妻良母这条路我是走不通了,还是继续当一个安静的美少女吧。”“呜。”“你也这么想是不是?像我这样,大概以后只能以色侍人吧。”邬云云轻摸狗头。“呜。”“傻呜呜。”邬云云点头,“你跟我不一样,你是以蠢侍人。”起身,给花浇水。这几天阳光非常好,还是花骨朵的月季花已经开了,粉红粉红的,邬云云有点奇思妙想,想用花做书签,放在陈越那厚厚的医学词典里。待会儿上网查一下。陈越走到小区楼下,站定往回望了眼,远远还能看见有个人影子在那里浇水。昨天他们聊过,之所以人总是忘不了初恋,是源于它跟许多第一次有关。第一次约会,第一次与异性去看电影,第一次亲吻,第一次拥抱……就像人越长大,就会觉得时间过得越快,对生活的新鲜感逐渐消失的过程,也就是体验变快的过程。爱情不是购物,买了之后永久拥有。爱情是持续。不应该因为他们三年前谈了场恋爱,他对她爱慕已久,就认为此刻理当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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