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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2 (第2/2页)
子里的固执和步步为营,会不会愿意接过那颗糖呢?那天晚上,也是纪司予三十年人生中,唯一一次的酩酊大醉。恍恍惚惚间,他想起自己曾经对躺在病床上,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母亲说,他最讨厌的,就是小王子说的,什么【我太年轻了,还不知道如何爱她】。为什么呢?只要准备周全,不是就可以从一开始就好好爱她了吗。他那时还小,不过五六岁,却已经会向母亲争辩。【那我就不去探险,我也一点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我会陪在她身边,每天给她浇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里,不让她受风吹雨打。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后一个人变成老掉的丑八怪,但我永远不会有第二支玫瑰花。】经过了那么多大风大浪而寻到安稳人生的母亲,或许从一开始,就看到了他那童言稚语背后过分的偏执。所以劝他,【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开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会虚度时光的,司予。】那时的他,坚定不移,又不容置喙的,说因为自己不想后悔。“而且,不会有比我亲手照顾的玫瑰花更爱我的人了,我照顾她,她爱我,我也爱她,我不需要别人了呀,mama。”那时的笑是真的,誓言也是真的。可他忘了问一问他的玫瑰花。“或许,你愿意跟我过这样的人生吗?”他忘了告诉她。如果你愿意,我们就永远呆在大房子里。如果你不愿意,我就陪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走到哪里,就看到哪里。第一次养玫瑰的他,还不知道,让玫瑰枯萎的,不是玻璃罩外的风吹雨打,而是隔离于世界的孤独。或许小王子是对的。他那时太年轻,以为自己做的都是对的,以为前路坦荡,阿青就会快乐。在最想好好爱人的年纪,才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懂得如何爱她——“啪。”“啪啪。”小谢轻轻拍了拍奇怪叔叔的手背。他凑到连睡着的时候也都眉头紧蹙的叔叔耳边,小声喊:“起床啦!吃饭啦!”喊了好半天,叔叔终于睁开眼,也看到他。虽然眼睛有点吓人的红,不过小谢已经跟“叔叔”混熟啦!他现在一点也不怕他了。小谢于是傻呵呵的咧嘴笑:“你怎么比阿青还会赖床啊!”也一点都不顾忌地,拖住纪司予的手,“别睡啦,出去吃饭,阿青最不喜欢人家拖拖拉拉了。”纪司予任由他拽着,趔趔趄趄下了床。也没问自己睡了多久,一切好像都来得那么顺其自然,习以为常似的。如果那些筹谋算计,从来都没有发生。或许他和阿青,也就是这样,在湖州经营着他们的小家,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拥有普通的工作,朝九晚五却温馨团圆的生活。客厅里,卓青一边反手解开腰间的围裙带,一边端菜上桌。动静传到耳边,这才抬眼。她上下打量一遭,果不其然瞧见对面刚从房间里出来的一大一小,如出一辙的忘了脱鞋,就穿着袜子踩在地上。她把菜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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