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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九章 没有界限的自由不是自由 (第1/3页)
驸马都尉薛桓桉中,为何群臣,尤其是都察院、翰林、给事中们一言不发?这属于典型的因言降罪,这不是皇帝失道吗? 薛桓自己找死,士大夫们就是想帮腔,也不能帮腔,且不说那个群臣的噩梦,太子少师胡濙还活着,就是没活着,礼部还有姚夔、刘吉等一众为陛下洒水洗地,就是这件事本身,陛下做的已经非常宽仁了。 薛桓这种人,如果只是当米虫,那无所谓,但是他做了这些事,薛桓就变成了险人。 蜀汉之时,李邈任犍为太守、丞相参军、安汉将军,李邈和诸葛亮有怨,诸葛亮死后,李邈上书诋毁诸葛亮的功绩,被蜀后主刘禅直接下狱坐罪处死。 杀掉李邈的原因很简单,若是诸葛亮还活着,李邈的话大可置之不理,诸葛亮说不定还会为李邈求情,可是诸葛亮薨逝,李邈的发言,就非常非常危险了,李邈便成了险人,当诛。 蜀后主刘禅很多时候都被人说成扶不起的阿斗,不过在一矿打八矿的绝对实力面前,刘禅能在诸葛亮死后,将蜀国撑了四十多年,绝非昏主,刘禅杀李邈,是很有必要的,当时朝中有益州吴氏也就是吴太后外戚一系,还有川中本地人一系,刘禅的主要拥趸,便是诸葛亮控制的荆州派这些外地人。 李邈公然诋毁诸葛亮,甚至否定诸葛亮的功绩,诸葛亮尸骨未寒,刘禅不杀李邈,荆州派还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刘禅吗? 直以狼虎目之,真险人哉! 说的便是李邈这样的人物,他的发言不仅在个人荣辱方面,更是对国家社稷有威胁,便是险恶的人。 换到大明也是同样,从龙之功、定鼎武勋之一的浚国公病逝,在临死之前,依旧从交趾赶回京师,为交趾成为大明四方之地尽了最后一份力的浚国公,被驸马都尉薛桓如此真真假假的污蔑诋毁,仅仅是因为皇帝收了他的权柄,他便如此不顾大局,只为了恶心一下皇帝,若是皇帝不做处置,那换防在即的交趾、浚国公府又该如何和大明相处? 因私怨而至家国不顾,轻重不分,亦是险人。 没有界限的自由是没有秩序的自由,从来不是真正的自由。 都察院、刑部、吏部为何要将收受美人从《纲宪事要》转到《户令》中,就是为了抄家…深入反腐,整顿吏治。 吏部尚书王翱在长期的反腐斗争中,发现了其实贪墨只是权钱交易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通过代持资产掌控生产资料,才是其中影响最大、最恶劣的地方。 比如王翱在查处定兴县知县事贪腐桉中,就发现,知县事贪墨的一十一万银,这十一万银,只是他权力寻租的一小部分,这个知县事在他老家安陆县,已经成为了半县豪户。 贪墨的现银只有十一万银,可是通过置换收受,这位知县事,控制了安陆县半数以上的棉纺,其累年收益比这十一万银多的多。 若是按照之前的《纲宪势要》去执行,只能没收他的贪墨银两,流放烟瘴之地。 按照现行的《纲宪势要》去处置,就是以十一万银去坐罪,先革职削官身为民,再按《户令》执行,这安陆县半数以上的棉纺,就可以以不立婚书纳妾为由,名正言顺的抄家了。 权色自古不分家。 而户部提出的《户令》增补,其实也不完全针对势要豪右之家,大明太大,民间人太多,无父落户之事,朝廷就是想管也管不过来,主要目的还是限制掌控权力的官员,官员人数就那么些,管的过来,更能管得住。 这也涉及到了在万恶的封建制下的基本政治原理,只要能管得住上下两张口的青天大老爷们,那吏也好,势要豪右也罢,也都管的住了。 所以这数千年的封建王朝,在评断功过的时候,吏治,向来是重中之重。 没有吏治,再好的政令,都会被执行的一塌湖涂。 “朕曾观通惠河闸口放水,发现一件趣事,这河床之内总有突兀之处,这闸口放水,水至,先淹没了低洼之处,而后水势渐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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