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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三章 《诡辩二十四法》 (第1/3页)
降将可用,叛将不容,古今中外,大抵如此。 柳升作为大明安远侯,组建了大明第一支炮兵,为大明战死在交趾,死后加封为了融国公。 柳溥作为柳升的儿子,承袭了安远侯爵位,深受皇恩,出任两广总兵官,节制黎越僭朝,在景泰三年,伙同孙忠、孙继宗、王骥等人,因为待遇问题悍然反叛,最终战败出逃黎越僭朝。 大明没有对不起柳溥,即便是作为新继位的大明皇帝朱祁玉,登基之后也没有苛责柳溥,虽然没有在正统十四年、景泰元年同意柳溥出任京师副总兵官一职位,但那也是处于政治思考。 是柳溥对不起大明,他的反叛,完全是不顾公利,只为一己之私。 于谦俯首说道:“管子云:夫舍公法而行私惠,则是利jianian邪而长暴乱也;” “行私惠而赏无功,则是使民偷幸而望于上也;” “行私惠而赦有罪,则是使民轻上而易为非也;” “夫舍公法用私惠,明主不为也。” “故《明法》曰:不为惠于法之内。” 这是管子《明法》篇中,关于公法和私惠关系的辩论,在管子看来,舍去公法,而用私惠,不是明主的作为。 于谦对柳溥的处置意见,就是叛将不容。 朱祁玉和于谦在对待柳溥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还是关于安南定位问题的分歧。 在朱祁玉看来,安南是外,柳溥问题,可以内部问题内部解决,外部矛盾外部解决。 在于谦看来,安南是大明的四方之地,柳溥问题,应该按照惯例来解决,那就是叛将族诛。 这种分歧,在朱祁玉登基之后,其实很多,不过每次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多数是于谦妥协,偶尔是朱祁玉妥协,两个人的分歧,不属于根本分歧,不涉及到路线和屁股问题。 朱祁玉经过了慎重的思考之后说道:“安南在黎利之后,重建安南国,甚至在安南国内僭越称帝。” “朕以为若是柳溥在大明郡县安南之中,有奇功,可封其为海外侯,特宥其家人,终身不得回明。” “若是他执迷不悟,不知悔改,那就族诛了吧。” 黎利重建安南国,严重打击了大明朝在东南亚的威望,致使向大明朝贡的船只数量骤降的同时,也让大明在万里海塘的势力大幅度收缩,严重影响了大明海贸,这对大明而言是公利。 柳溥如果能够在郡县安南之中,立下功劳,那也算是完成了他爹柳升当年的夙愿,朱祁玉可以受点委屈,封他为海外侯,宽宥他的家人。 于谦犹豫了下,俯首说道:“陛下英明。” 朱祁玉没有改变自己当初的决定,仍然以大明利益优先为原则,若有利于大明利益则做,若有害于大明的利益则不做,于谦不再劝谏,以陛下的意志为准。 君臣的分歧,其实主要就在于安南十五府之地,到底是四方之地,还是六合八荒,到底是内,还是外。 如何判定安南是内事还是外事? 其实很简单,若大明军进入安南,安南国百姓竭诚欢迎,箪食壶浆,以迎王师,那就是内事。 若是大明军进入安南,安南百姓不仅没有箪食壶浆,甚至袭扰大明军,那就是外事。 一切等到进军之时,便可见分晓了。 “于少保,安南潮湿,此次征战,少保的身体,能撑得住吗?”朱祁玉颇为关切的问道。 安南潮湿,对于谦的病情不利。 于谦赶忙说道:“谢陛下垂怜,这十年来,痰疾从未复发,还请陛下宽心,臣一定不会耽误大明郡县安南之事。” 朱祁玉点头说道:“那一切有劳于少保了。” “兴安,取一把永乐剑来。” 朱祁玉将通体金黄的永乐剑交给了于谦说道:“可斩不法。” 尚方宝剑,王命旗牌,这都是器,器与名,不可假人,不可轻授。 崇祯皇帝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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