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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第3/3页)
/br> 只见璇玑一抬下巴,道:“那你们都往后退退,我给你们跳只舞。” 璇玑今日穿的衣裙并不适合跳舞,可即使是这样,众人依旧无法将眼神从她的身上移开。 红唇微启,璇玑随着自己清亮的歌声翩翩起舞。她的身姿似随风流动的轻纱,却不让人觉得媚俗,只觉得美丽。 沉晴颜沉醉地看着璇玑舞蹈,她相信璇玑是真的会很多技艺,美貌只是她最不值得一提的东西,她最耀眼的,其实就是她自己。 沉晴颜忽然冒出一股自惭形秽,和璇玑一比,她太过平庸了。 璇玑会什么?唱歌、跳舞、乐器、识字,还会鉴宝、看玉,甚至连金中有没有杂质,璇玑都能一眼看出来。 而她呢?做饭?缝纫?洗衣?她是个被人使唤的婆子吗?连字都写不得几个。 她害怕璇玑与李暻之接触、讨厌璇玑和李暻之在她视线之外的地方有所互动、厌恶璇玑与李暻之相处时那愉悦轻快的气氛,因为她觉得在那个家里,自己越来越像个无关紧要的第三人。 她嫉妒璇玑的美貌、她憎恨璇玑才华、她不喜璇玑的性格,因为她知道璇玑太有魅力了,没有人不会为她倾倒,她害怕自己也跟这群庸人一样喜欢上璇玑 她羡慕璇玑的自信、喜爱她的坦率,憧憬她的明朗,渴望她那源自本我的光芒,因为那些全都是她不曾拥有、也无法拥有的东西。 她嫉妒璇玑,因为她喜欢璇玑。 沉晴颜缓缓地低下头,是啊,她本来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手上都沾过血,装了这么久的温柔和善,连她自己都以为自己是个好人了。 她不喜欢任何人,不跟村里人来往是因为她看不上这群乡村土夫,每次跟人离别时毫不伤心是因为她根本不在乎那些人,她只是为了自己方便所以才在主动上门的蠢货里挑了几个好相处的来往。 沉晴颜的头越来越低,她双手捂脸,发出了微微的抽泣声。只是因为大家的注意力全在璇玑的舞姿和歌声上,没有人注意到阴暗角落里有个少女在亲手剥下自己伪装的皮囊。 她喜欢李暻之是因为李暻之喜欢她,她从那天在转角处看见李暻之朝自己露出微笑时就知道李暻之喜欢自己,只是她一直都在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因为这样她就可以没有任何负担地接受来自李暻之的各种好处。 李暻之品行端正,所以她不用担心李暻之会对自己图谋不轨;李暻之很强,她可以被保护、不用再害怕有人或妖会伤害自己;李暻之很专情,所以只要自己迎合他的喜好,扮演出端庄淑贤的温柔形象就可以将他套牢在身旁。 这是就是她的生存方式,靠无止境地扮演别人喜欢的样子来获取有利于自己的环境,然后进行自我欺骗让自己彻底陷入设计好的模子里,好让自己的演技能够完美无缺。 她无法停止这种欺骗。如果她脱下伪装,她那掩盖不住的、在无尽谎言中腐烂的灵魂会让所有人都为之作呕。 伪装的表壳已经和真正的皮肤长在了一起,她脱不下来,或许只有真正的脱皮扒骨才能让她浴血重生。 沉晴颜抬起头,她的脸上是微微的笑意,就像是一个全神贯注在看着璇玑舞蹈而不自觉陷入其中的看客一样,见不到任何悲伤或痛苦过的痕迹。 她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像璇玑这样,散发属于自我的光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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