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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第2/2页)
,身边出现各式各样的男人,突然变得在意起来。所有一切都是第一世曾经发生过的事,这一世重复发生,包括后来他为了挽回黄莺下跪,以及割腕自杀。还是那种感觉,和自己的身体隔着一层,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做到这一步,为什么会下跪,又为什么会自杀,简直不受控制的。就这样和黄莺纠缠了一生。第三世、第四世,他极力避免和上一世做一样的选择,十八岁以前,命运改变,他不去加州读书,告诉了所有人,第二天,却在去往加州的飞机上醒来。命运出现了岔路口,他的人生有了既定的节点,遇见黄莺,和她结婚,和她离婚,又苦苦哀求她回到自己身边。这四件事被确保一定发生,无论他做什么努力都无法改变,接受了重活三世的事实以后,梁胥渐渐也接受了这样一件事,他和身体的隔离感减弱了。但下跪和自杀依然无法弥合。他无法接受自己走到下跪这一步,他不去做,却被一种不可违抗的力量强行控制着完成,惊雷劈下,他昏迷醒来,发现必须发生的事情已经完成,在必须下跪和必须自杀的两个节点里,他分离出了深切爱着黄莺的第二人格。他真的是一个完整的人吗?为什么他会如此?存在是什么?这一切有什么意义?他到底要重复到什么时候?第五世,梁胥想要去死。上吊,跳楼,卧轨,他试图杀死自己,但死亡的下一瞬间他睁开眼睛,所发生的不过是,死亡当天重新的来过而已。他还是要这样过上一生。重复,重复,没完没了的重复。被控制着做同样一件事情,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黄莺,为什么一定要这样?第六世,十八岁再次相见,梁胥陷入长思。“如果杀死自己,这一天就会重启,那么杀死黄莺,又会发生什么?”他参加了婚礼。婚礼现场,他拿着一把水果刀捅进黄莺的身体,他自杀过,知道如何把刀切进人的身体,可以一刀毙命的死掉,他看着黄莺的白色婚纱染上鲜血。然后,黄莺的身体变淡了。不是重启,没有再重复,他做了一件有所改变的事情,梁胥想。他战栗着,发现自己伸出来的手也变得透明,他以为他们要一起死掉了。也好,终结这一切,他可以安息。但不是的。当他和黄莺同时变得透明以后,世界开裂,教堂被翻开,变成一本无字的书。他和她瓦解出来的碎片合并在一起,变成了书上的一个字。他是什么?一个字吗?梁胥在婚礼日重新醒来。他又见到黄莺,父亲,盈门的宾客,所有人盛装出席,面色欢欣,只有他拿着那把刀,一遍又一遍杀死自己的新娘。他渐渐把书上的字拼成了一段话,描写的是,他和黄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二十五万三千三百二十一。这本书,总共有二十五万三千三百二十一个字。就是说他杀死黄莺二十五万三千三百二十一次。原来他的故事,其实是有终点的,梁胥想。他故事的终点是:作者周幼里全文完……第六世,他死了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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