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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3/3页)
醋,有着小孩子气的独占欲,这能让他感觉到,他在她心目中确实有一席之地。 以一个异性的身份,而不是只是她的表哥。 方珑想挠他,但下一秒一听到马桶冲水声,火速逃离厨房。 周涯顿了几秒,低头把剩下的碗盘洗了。 等到马慧敏进屋午睡,周涯才闪进方珑房间。 方珑趴在床上听歌看手机小说,纱帘把阳光筛得细腻温柔,落在她栗色发顶,和在半空晃来晃去的白皙双足。 见他进来,她不起身,也不挪位,还送了他一个白眼。 周涯心里乐,真成了只小白眼狼。 他走到床边坐下,摘了她一只耳机塞进自己耳朵里。 “还我,去找你别的meimei要。”方珑想夺回来,伸手却被周涯扣住。 他拉着她的手到嘴边,咬了她一口。 “周涯你属狗啊?” “学你,整天咬人。”周涯摘了耳机,也把方珑另一边的耳机取下,“你先坐起来,我跟你谈点事。” 男人的态度怪郑重其事的,方珑熄了手机,坐起身:“说什么呀?” “昨晚你和我都有点儿着急,该说的话,我还没好好说。” 周涯不是性格外放的人,他也不爱剖白自己的感情,他总认为,做的比说的更重要。 但面对方珑,他渴望她能知道他的所有想法。 ——上一次有如此迫切说话欲望的,是他刚被周父周母领养的时候。 他很想很想感谢他们。 哑巴也想开口说话,就算他的声音千疮百孔。 此时,周涯抬眸,眼睛里盛满光,一字一字地认真发音。 “方珑,我喜欢你。” 方珑听过很多次这句话,从别人的口中。 甚至听过很多次“我爱你”。 “喜欢”和“爱”在他们口中,好像KTV里的情歌,随随便便就能拎出来唱。 它们逐渐变得廉价,变得老土,变得细碎。 它们变得轻飘飘,从口里蹦出来后就落在地上,沾了灰染了尘,成了脚边灰扑扑的石头。 遍地都是,但连捡都不想捡。 可这一刻,方珑第一次感受到,原来这句话它是会发光的。 明明是毫无实体的声音,她却能用眼睛看到,用耳朵盛住,用心脏亲吻。 真正的喜欢就是这样吗? 眼前的男人,长相算不上帅气,皮肤黑,发型不时髦,有胡茬,穿的是“菜市场衣服”,脾气差,满口脏话,洗澡只用一块香皂…… 他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缺点,一点儿都不完美,可他在她眼里,比星辰还耀眼。 心跳快得要疯掉,向来能言善道的她脑子都不灵光了。 她把他扑倒在床上,埋在他颈窝,像个傻小孩,恶狠狠地威胁:“周涯,你不许再有其他meimei!jiejie也不行!” ————作者的废话———— 提前请一下假: 明天周四会争取更,但周五到周日我外出不方便码字,缘更哈 这本在下周会完结!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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