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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09诏诏疯了 (第1/4页)
“我想不是我的错觉,你真的和我刚认识你那会完全不一样了。” 步着书店里缓慢流淌的古典乐,许愿手揣在阔腿裤的裤兜里,和柏文并肩穿梭过一排排的书架,渐行至最里面。 “我昨晚翻到以前和你的消息记录。” “你还记得吗?那时候我在学校西门的餐厅打工,你和同学来店里,听别人说我是数学系的专业第一,你看我一眼就对我感兴趣了。” “你以前送过我很多东西,就算我不回复,也要每天雷打不动地跟我发几十条消息,明知道我不会有好脸色,还要带我去参加你那些朋友的聚会……“ “那时候你比现在对我认真多了。” 柏文边说边回忆着,语气带上了笑意。 许愿随手拿下一本试读的书,抚平折起的封面角,敷衍道:“我都不记得了。” 原主倒追过柏文一段时间,买通他室友弄到了他所有社交软件的联系方式,每天轰炸式地给他发消息,塞各式各样华而不实的礼物。 自以为是令人心动的暧昧路数,实则很招人厌烦。 原主也并非全然是因为喜欢他,倘若有几分是真心,便也有几分是为了自己的虚荣心。 许愿来之后,一通威逼敲打,再许他以利诱,才让他不情不愿上钩。 可惜,人就是这样,上赶着贴上来的看不起,只喜欢得不到的。 “可能人总是会长大,会有所改变吧,那时候确实是太幼稚了。” 许愿说着,随意翻开手上那本书的某页。 是《雪国》中的一段,大意说的是: 绉纱是最短命的工艺品,却仍比人的感情所能延续的时间,要长久得多。 柏文看着她,忽而苦笑,“我懂了,就算那些绯闻是假的,你确实是对我没有感情了。” 许愿抬头看着他,歪了歪脑袋勾起唇角:“也不能这么说。” 她背靠在书架上,懒洋洋地仰着头,柏文这么近地看着她,她略微毛糙的假发蒙了一圈淡黄的光晕。 细长的吊灯照进她纯净的眼里,微微真诚。 柏文的心一阵晃动,头就低了下去。 “唔……” 许愿被柏文压在书架上,嘴一张开,舌尖就被攫住吸吮。 许愿闭上眼,被他从衣角下面摸着腰侧,腿微微发软,又磕磕绊绊地被他扶着往更后排的书架挪去。 灯光背面的书架后,许愿被柏文按着越吻越深。 她身体敏感,被挑逗上颚的敏感处,眼眶都濡上了湿意。 可她的心跳却还是规律平稳的,不曾多乱一拍。 接吻有什么特别的? 它和性一样是本能的行为吗? 只不过是交换口水的动作而已。 只有在赋予它浪漫意义的文化中,它才能代表爱情。 如果文化赋予接吻以交际意义,它就象征友情、亲情,甚至仅仅是打招呼的礼节。 许愿是这么认为的,却从这一次唾液交换中感觉到一点陌生的不适。 也许这是本能在告诉她,对方不是一个匹配的伴侣人选。 但她仍然回抱住柏文的头,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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