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10 (第2/2页)
音乐转而通过扬声器传了出来。于笠初正蹲着理那一摞被自己不小心踢倒的新书,乍一听到书店里响起音乐,霎时便停了手。——这首歌他听过,或者说是很熟悉。懒洋洋的吉他调衬着沙哑的男声回响在店内,那歌词唱的是:IknowIneededyou/我是如此需要你ButInevershowed/却从未表露ButIwannastaywithyou/而我多想和你在一起Untilwe'regreyandold/直到我们两鬓斑白Justsayyouwon'tletgo/告诉我你不会放手Justsayyouwon'tletgo/你永远不会放手他一瞬间被回忆击中,脑内短暂的清明,像是记忆的闸门凭空溜出了一缕,只够掌心那么大,却让他突然想起来,或者说意识到,他并不是完全不记得言晏的。N中当年是以氛围宽松学生拔尖及校活动丰富闻名的,加上校史深远底蕴深厚,当地的初中生都把之奉为志愿的第一位。当年智能手机还未普及,N中的学生自觉性又普遍较高,便是连晚自习都没有的,每年年末放元旦假的前一天,学校会组织一次大型活动,白天学生分年级在学校里办跳蚤市场和美食街,晚上会组织学生集体去篮球馆看文娱表演,节目每个班出一个,前期会进行两轮筛选再最终敲定节目单。那天班级里的人基本都下去摆摊赚钱了,班里只剩下晚上参与表演的相关人员,由于大家都没正经玩过乐队,于笠初便选了一首吉他主役的英文歌进行了简化改编,吉他的分量较重,鼓手只需要打简单的节拍配合他,唱歌的保证节奏踩准便能撑起场子。此时教室里很安静,鼓手在前排玩手机,负责唱歌的戴着耳机坐在一旁养嗓子,头顶中央空调嗡嗡地响着,然而热气只悬在头顶,并不会光顾脚面,于笠初觉得有些闷,脱了外套抱着吉他便坐上了窗边的桌子。此刻临近两点,阳光正是最好的时候,照得人有些晃眼,于笠初把窗户拉开三分之一,沁凉的风顺着三楼这道不设防的缝隙钻入,不断地扑打在于笠初的身上,他把吉他摆正,轻轻扫弦试了下音准,接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戴上耳机便跟着弹了起来。于笠初学吉他已经有些年头了,最初便是兴趣所在,所以学得格外认真些,大抵确实是有些天赋的,自己靠课余摸索些新的技巧倒也玩得真像那么回事。木吉他天生带着懒调,和弦温如黄昏后的酒,于笠初偏爱手法的转换,勾弦后配合轻重缓急的击弦和打板,那一刻他是挣脱于课业之外,完全自由的。他靠着窗口,眼睛穿过两点的光线落在楼下的回廊,吉他弦有节奏地颤动,心里跟着默唱着歌词,远处的人影渐近,于笠初的眼睛无目的地跟着移动,等人影在楼下站定,抬眼望向他,于笠初方才如梦初醒,这才看清楼底下站着谁。没穿校服,那应该不是学校的学生,看打扮也显年轻,却没有高中生的不修边幅,这种日子返校参观的毕业生不在少数,于笠初猜这人大抵是已经毕业的学长。三楼楼层不高,能清晰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