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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认识的同学打了一个招呼。那位同学夸张地松了一口气,冷不防对上车内之人微笑的眼眸:“吓到你了,真是抱歉!”说罢,那人还附赠了一个飞吻,才绝尘而去。那人呆呆地傻愣在原地,最后才恍然大悟道:“是公孙家的,公孙墨轩与公孙墨砚么?”公孙家族以军火发家,传袭至今,已有上万年历史,近百年,随着公孙家的发展,他们的生意更是遍布各个国家,算得上权势滔天了。此代,若说青年才俊,当要属最受关注的公孙家族两兄弟。公孙墨轩为兄,年二十二,军部上校;公孙墨砚为弟,年十八,圣洛菲尔军校的新生。照理来说,公孙墨轩如此年轻便爬上了军部上校的位置,比之公孙墨砚,应该是更为受外界瞩目的。然而事实便是,外界几乎所有的视线全聚焦在了公孙家的二公子之上。无他,皆因多年之前天网的一个预言。公孙墨砚,第十感拥有者!而这军部统称的第十感,用普通平民描述的话来说,便是超直感。超直感,顾名思义,超越直觉的另一种感觉,是比直觉更上一层的玄妙东西。如果说,直觉可能需要个人以往经验的依托,或者具备一定的知识,那么超直感便是抛却一切外界因素的感觉,它不需要人知道任何东西,它伴随着人的降临而生,指引着一个人做出最正确的选择。这是能够救命的一种感觉。是成为上将、元帅乃至大元帅最佳的品质。故而,公孙墨砚是自出生便被军部定下的男人。一个注定成为能够统治军部的男人。……楚歌还不知道他未来的好基友以及强劲对手已然到达了圣洛菲尔军校专门测试的医院,此刻,他只是默默地抬着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身旁,刚把楚歌托付给齐之由的穆子彻淡定地接受齐之由连珠炮一般都质问,脸上维持着惯常的云淡风轻。而楚歌,则是在听到齐之由一句“你的人居然不负责地丢给我”的时候,默默地炸了。当然,他这个“炸”是害羞的“炸”,并没有其他人所想的那般复杂,所以,表现得也十分隐晦,只是悄悄地给人的膝盖来了一下。然而,齐之由并不知晓。故而,当他差点摔倒的时候,整个人还是懵逼的。而当他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想时候,却只看见穆子彻已然走远的背影,于是,脸上也就遏制不住地忧郁了。“穆子彻,你这个混蛋,小心以后结婚了被家暴!”楚歌又默默地踩了对方一脚。天呐撸,他刚刚好像看见男神嘲笑的眼神了,啊啊啊啊啊……简直,羞耻QAQ已然与齐之由混得挺熟的楚歌,自从在对方那里得到偶尔被揍揍还挺爽的回答之时,整个人便陷入了个怪圈。当时他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他这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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