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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第1/2页)
是出于作为一个老板的矜持,他走就拉住陈默的手说明天,不,今天就可以来上班了!随轩不知道像吴晓雨他们做这一行的,招人需要具备那些,但是像是陈默这样的,热爱这个职业的,当然是最好了。一开始说起来的担心什么的,其实也就是开开玩笑的,不过,哪怕是不开玩笑的,又怎么办呢?“嗯,是的。我跟着亲戚那边学了两年了,现在也已经会自己上手了。”大概是觉得自己这么说会被人觉得有些骄傲了,所以在说完以后,陈默的手又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咧嘴憨憨的笑了笑:“不过,我觉得自己还是喜欢西式甜点多一些。我喜欢奶油!”“额,你喜欢,吃了店里的多的话也要付钱的!”吴晓雨下意识就回了这么一句,开玩笑,如果这人真的因为单纯喜欢吃奶油所以来店里的话,你试想一下,他正在做蛋糕,涂一层,刮一口到嘴里,吧唧吧唧吃完了,再一层再一口,那么到了月底,自己会不会在清算的时候发现材料消耗巨大?那不地亏本了:“还有,做蛋糕的时候不能边吃边做!”你嘴里塞塞,然后在又涂到蛋糕上,被客人知道了,怕是他们店等着关门吧。“……”陈默看到了本来对他很满意的吴晓雨忽然变了脸色,再听到吴晓雨的话的时候,有点哭笑不得,立马是举起手,慌忙地摇晃了起来:“不不不,不是这样的,我只是喜欢那个触感!奶油的触感!虽然也挺喜欢吃的,但是不贪嘴。”说完,他像是要表示出自己真的很喜欢奶油的触感一般,露出了痴迷的眼神,然后吐字清楚地说:“我就是觉得,奶油细腻爽滑,好的奶油,摸上去,比丝绸还要柔顺上那么几分,如同处女的还是幼女的那种肌肤,但是质感又像是男童的肌肤一般,总之就是又细腻,又不显得单薄。在完美的触感之中,还散发了那甜腻腻的香气,每次我接触奶油的时候,都觉得特别幸福,感觉就这么样子,我能过一辈子!当然了,如果能把奶油抹上蛋糕胚的话,那就更幸福了,就像是亲手给自己心爱的人穿上衣服!”“……”少年,你这么说话我们没法接。等到陈默说完了以后,还特别尴尬地擦了一把嘴角的口水,然后忽然看到店里的三个人,不论远近,都用一种极其鄙视的眼光看他,那感觉,就像是在看一个变态。再想到自己刚才说到奶油又失控了的样子,一下子红了脸!最后吴晓雨虽然觉得这个变态在自己店里有点危险,可毕竟说到对西点的热爱,大概没几个人比的上陈默了。再加上随轩还说了一句:“这人挺好的。”于是,拍板,让陈默明天可以来上班,就当他的学徒。至于为什么随轩会帮忙说话,那原因简单了,一个愿意和奶油结婚的人,大概是不会跨物种的喜欢上一个人的了。再说了,你没看到刚才吴晓雨看这人的眼神吗?就像是个变态!“谢谢老板!谢谢老板娘!谢谢七七姐!”陈默本身就有些婴儿肥,长的还阳光。这会儿一脸满足的样子更像是一个孩子,吴晓雨看到这脸,不由开始幻想,是不是……他们店也应该搞个透明玻璃什么的,这样的话,就他们店的颜值,光靠脸都能吸引很多的顾客了。本来吴晓雨是打算让随轩在店里吃点什么的,虽说最后还是他自己亲自拍板要人的,但好歹也让随轩跑了一趟了。随轩也没客气,就带了个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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