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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第1/2页)
79.前任是狼王在陆遥之的谆谆教导之下,白狼思考了一个晚上,觉得陆遥之说的万分在理。虽然他没生过孩子,但他见过女性狼人生小崽子。而女性狼人怀孕之后,身体机能会大大下降,一般都会减少外出,以免被人类猎人发现。狼人之中,对于狼王的争夺极其残酷。如果他落败,不仅自身可能无法保全,未来生下的小狼崽、陆遥之,他可能都无法保护住。天亮时分,白狼已经决定,他要带着陆遥之离开狼人故地。至少,要等一年之后,他彻底恢复身体,他才会回到狼人族群之中。对白狼这个决定,陆遥之立马拍板同意。白狼最开始想要去的地方摩根家族不远的地方,在那里,他购买了庄园,本来只是为了方便守护摩根家族而已。但很快,白狼又否决。这个地方,狼人一族之中,有不少知道的。白狼不会拿陆遥之以及未来的小崽子冒险,他需要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思索再三,白狼决定前往黑雾小镇。黑雾小镇这个地方有点特别,它靠近了有着恶臭味道的吸血鬼们的老巢——血腥古堡。但这个地方,长年混迹了各种超凡生物以及人类猎手,属于三不管地带。在这个地方,有着一个传言。当黑雾弥漫,血月当空,万物都将一片寂静。凡是喧闹者,打斗者,都将被祭献给恶魔。在这个地方,除了能够肆意放纵生活,任何时候都禁止争斗。而一旦在碰到有血月的黑夜,小镇之中更是禁止发出任何的喧闹。如果不遵守规矩,就会在黑夜之中被祭献,而后化为干尸死亡。因为这个小镇的特殊性,在那里聚集了不少的流氓、杀人犯等等,但偏偏,这些乱七八糟的人聚集之后,反而变的十分宁和。敢挑战寓言,进行争斗的家伙们,已经死了。白狼做下决定之后,有着出色的行动力。当天中午,陆遥之就带着小黑崽子,跟白狼跑了。奔跑中,陆遥之浑身裹着厚厚的毛皮大衣,双手费力抓着白狼的毛发。他尽力了,但还是被冷水吹的直哆嗦。白狼在奔跑中,呼出guntang的热气,但还是不高兴的说道:“为什么要带黑狗子?”有他不就好了吗?这一点,让白狼有些不爽。那只小崽子,别以为他不知道是谁。再说,狼灵最好不好离开族群,一旦离开,狼灵的实力就会大幅度下滑。再则,族群也会失去庇护。虽然大部分的时候,也不会让狼灵出手,但如果碰到万一的情况呢。陆遥之吸了一口冷气,费力喊道:“我也不想呀,它非得咬着我的裤脚,不带就一副受不了要死要活的模样,我也没办法呀。”白狼打了个喷嚏,不说话了。一路疾驰,下午的时候,陆遥之估摸已经离开狼人故地很远了。不过目前所在地,似乎还在森林之中。白狼很有丛林的生活经验,熟门熟路带着陆遥之找到了一个丛林中的木屋,里面放置了一些干柴,还有一些腊rou。甚至,有一个铝制的水壶。陆遥之知道一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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