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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8 (第2/2页)
去。不得不说,他全力飞奔的速度,已经跟一辆汽车的速度差不多了。71.前任是狼王陆遥之呆在大衣兜里,中途的时候还企图探出个脑袋,想看看能不能跑路。作为一只聪明乖巧的萌物,陆遥之觉得他适合找个人类啥的当铲屎官。跟一群狼崽子去参加觉醒仪式?别开玩笑了。都是两个物种,好不?虽然他长的应该跟这些狼很像,但他到底不是啊。到时候,一个稳不住,被发现了怎么办?不敢想,不敢想呀。说起来,在之前,在母狼葛林思的房子中,他可是看到了电视机的。虽然还很古老,但证明这个世界人类肯定混的不差。这些狼人,单个实力肯定秒杀人类。但人类科技的力量,也不是开玩笑的。嗯,人类是个好生物,找一个来伺候他,不仅要给他吃喝,还要给他铲屎,妥妥的。哼哼,你以为是本萌物娱乐了你吗?不,其实是你愉悦了本萌物。陆遥之想的很美好,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当陆遥之颤巍巍从口袋中露出一个脑袋的时候,冷冽的寒风瞬间灌了他一口。哇,眼泪都出来了。而且,这货是人吗!?哦,对,他真不是人。这货根本不是在平地上奔跑,他越跑越偏,好像往深山老林里面去了。不适踩在石头上来个跳跃,甚至跳起来,然后借助树木的弹力往前一跃的。这种速度,陆遥之怀疑自己往下掉,要是一个不好,直接砸在石头上,瞬间完蛋。金手指都开了,删号重来是不是可惜了点?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陆遥之那张毛茸茸的脸上,其中从后背脑袋到鼻子上面是黑色蓬松的毛发,但偏偏眉心有一道纯白色的白毛,而且眉毛部分也是两撮拇指大小的白色绒毛。这会儿,他一皱眉,两撮白色的毛发聚拢在一起,萌的不行。在口袋这儿趴了会儿,然后一只粗糙的手忽然压在了陆遥之头顶上。这不能忍,陆遥之瞬间愤怒的叫了几声。然后,陆遥之仿佛听到了笑声。再然后手的主人加大了力道,生生把陆遥之压回了口袋。“别闹,一会儿掉下去可不好。要是再闹,我就把你一起扔进袋子里面。”陆遥之本来想说,你阿爸是不会认输的。不过…emmmmmm……他刚好有些困了呢,算了,就先睡一会儿好了。话说,外面也怪冷的,不爬出去也好。重申一次,这不是妥协,这不是怕了,只是他刚刚困了而已。一觉醒来,陆遥之感觉有人把他从温暖的口袋中拿了出来。外面真的很冷啊,冷风一激,陆遥之就睁开了眼睛。妈耶,外头哪里还是什么深秋景色,入目所及,一片纯白。刚才的冷风,也是夹杂着雪水,怪不得他这么冷。“嘘,稍微忍一下,很快就好。”陆遥之蒙圈的时候,拎着他的狼人很快把他塞进去了拎着的黑色布袋中。不!陆遥之一进去,就闻到了一股乱七八糟的味道。吱呀,厚重的木门被打开。“哦哦,弗恩,你到了?听说葛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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