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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滴”
朝歌回头,一辆拉风的法拉利停在他身后,从里面探出一个头,吼道:“死胖子,挡路了!”
朝歌赶紧让过,不过在心里默默竖了个中指,拽什么拽,二百五!
法拉第下来两个黏糊糊的情侣,一个是刚刚对他出言不逊的看上去油里油气的花花公子,一个是恨不得长在那花花公子身上的漂亮少年。
朝歌进门,他们也进门。
“他怎么也进去?”
漂亮少年上下打量了下朝歌,眼里充满嫌弃,在花花公子耳边小声问道。
花花公子看了眼朝歌,见这胖子东瞅西瞅,穿着廉价的衬衫和肥大的裤子,也是嫌弃得不行,都不刻意压低声音了,“打杂的。”
嗨!狗眼看人低,朝歌高声道:“我是来消费的。”
他看了看花花公子和他的小情人,胡吹道:“真正有钱人是不会在脸上贴着‘我有钱,快来傍我’的标签的,不然啊,这样的冤大头小妖精缠一个就是一个准。”
他又故意“啧”了一声,小声嘀咕道:“在这说话的功夫又耽误了十几亿的大单子。”
“冤大头”和“小妖精”听了是一愣一愣的。
能在“SONG”消费得起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普通人一个晚上能倾家荡产。他们也曾听闻的有的大富豪就喜欢搞什么朴素主义,上次那新闻上不是报道的嘛,拾荒老头竟是R国首富,拥有千亿资产,看照片那样子,就跟个乞丐差不多。
电梯来了。
花花公子和他的小情人先进去,朝歌后进去,他们能明显感受到电梯轻微一震,不过这时他们可不好嘲笑了。
毕竟都是上流阶层,多个朋友多条门路。
所以花花公子在按电梯的时候,还问了下朝歌:“我六楼,请问你几楼?”
朝歌也说:“六楼。”
六楼已经被同学聚会包了,所以花花公子瞅了瞅朝歌,“你也是去参加同学聚会?”
“?”朝歌看了眼花花公子,这才发现很熟悉。
这花花公子长得不丑,要不是刚刚印象不太好,朝歌没准能给他及格水平分。
“蒋…”
朝歌用他那不太灵光的大脑搜索着。
花花公子赶紧补充道:“蒋泽!”
一时之间,朝歌的脑海里才隐约出现一个勉强有鼻子有眼的模糊形象。
当年他年少时的狐朋狗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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