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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3 (第2/2页)
,但是一时半刻想不起来。“是啊,标本,我夏天捉住的它,很漂亮!翅膀上的花纹像是蓝宝石一样美丽,于是我把他关起来,软化死蝴蝶后就插针、振翅、脱水干燥,本来想要像一般人一样钉在木板上,可想了想不如还是放进瓶子里,感觉就像是刚抓住的蝴蝶那样,很有感觉不是吗?”威尔逊医生提起自己擅长且喜欢的东西,突然就变得健谈起来,并且自信满满很有展示欲地道,“很可惜我在德国的家里还有很多藏品,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们了,唉……也不知道老师有没有定时去帮我打扫整理。”陆玉山听到这话,便说:“既然您这么想念家乡,怎么不回去呢?”威尔逊医生把玩玻璃瓶的手微微一顿,将玻璃瓶重放在床头,说:“因为这里也有我要探究的生命的奇迹……我相信我的研究会让世界震惊,这比标本这种消遣要重要得多……”第100章100威尔逊的家庭在德国可以说是拥有非常好的地位,他的父亲是一位军衔很高的军医,他的母亲是一位教育家,哥哥进入世上最好的学府研究数学,他以自己的哥哥为榜样,热爱他的职业,在上学期间便喜欢所有生物,希望能研究发现一个新物种,然后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再长大一些,威尔逊发现了更加微观的世界,一个细胞,一种物质,一种病毒或者一种媒介,人开始在他眼里都变成了一个个细胞,每个人的思维都仿佛不是情感所带来的结果,而是大脑发出的指令。学得越是透彻,这个世界便在威尔逊的眼里越发没有感情,只有冰冷的信息和有趣的微观现象。母亲说他这是走火入魔了,然而父亲却说这是学者该有的态度,所有在自己领域上获得成就的伟人们他们都是看什么都会分解开来看才会发现生命的本质。母亲十分不认同,但又不知道如何开解他,因此只好顺其自然。父亲却兴高采烈的把自己多年来的研究笔记给了威尔逊,告诉威尔逊说【这是我大半辈子的研究结果,有些很奇怪的病例,还有可怕的绝症,每一个病例都值得我们去研究,只要你能找到其中一例病的解决方法,那么你的名字便将永世流传!天下所有学习医学的人都将铭记你,所有人都将感谢你的贡献。】少年的威尔逊一边听父亲描述的未来,一边眼睛发亮,抱着父亲给自己的研究笔记重重点了点头,然后如痴如醉的将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书。父亲显然也是少年威尔逊的偶像,他从小便羡慕父亲能够经历那些在外人看来跟疯子一样,但在他看来简直伟大的病菌战役!父亲一直处于死人最多的前线,照顾那些得了病的士兵,并不怕感染的治好他们。这种与死亡博弈的酣畅淋漓,没有人能够体会!少年威尔逊简直将父亲的研究笔记每一篇都读了十遍,其中他最爱最好奇的,是父亲在国际医疗救援组织当志愿者时,暂居中国,碰到的怪婴事件。上面是这么写的:1905年冬我跟随组织来到神秘美丽的东方,住在沿海的城市,为考察东西方体质的不同而四处奔走,后来皇宫里的朋友庄士敦邀请我去皇宫参观,于是我带上我的同伴们踏上了去京城的路。路上看见了许多没见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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