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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6 (第1/2页)
耿耿的了。在溪平州不安全的情况下,还是早些回去的好,在自己不能帮家里忙的时候,不添乱就是最好的了。所以他选择了林安宇家,地方偏僻不说,而且还是他好朋友,所以他在有难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林安宇了。再说了,当时他整天在店里看着林安宇雕木头玉石跟雕豆腐一样,这能力,简直是满满的安全感啊!要不是知道林安宇懒惰不想理人,甚至一点进取心都没有,他都想把人推荐去外面闯一闯了。而林安宇的武力值,不说其他的,单单指他前世在末世经历过的战斗,就不是这些人能比的,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林安宇是没想过要努力奋斗,和别人一争长短,否则的话,用他那已经化作本能的经验,再加上那力量异能的增幅,这天底下,就没有人单挑能打得过他。若是武侠中二的世界,他甚至可以说一句:“我,林安宇,天下无敌!”当然,这要抛却他的咸鱼心,还有就是如果真出事了,人家也不会单挑啊。这世界不是只有单挑这一个打法的,一个人打不过就十个人上,十个人不行就百个人、甚至成千上万人拿着弓箭围上来,这谁都得跪啊!所以林安宇果断的怂了,蹲在这小村子里坐在外面的风起云涌。人生大事、吃喝二字,除了吃喝他是能真实的享受到的,其他的他缺吗?功名利禄有什么用,在在辛苦奋斗,最后得到的不过是有那么一些仆人伺候,还有便是珍馐美味、锦衣玉食了。吃的,他现在就已经满足了,有种花家五千年来的底蕴在,加上一些调料,种类多到这辈子都不会吃腻。至于别的,感觉就无所谓了,上辈子末世,那些黄金白银珠宝首饰,就好像垃圾一般扔到地上,没人去稀罕。可以说那时的人是真正的做到了视金钱如粪土,看到之后捡起来都嫌弃弯腰太累了。钱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在自己生前够用就行了,这一点可以说跟林芊芊有些相同了,在自己能养活自己时,对于金钱珍贵的观念实在是建立不起来。至于仆人他就更加用不着了,自己亲自动手,也不失为乐趣了。……吃饭时,在房间里努力做小婴儿衣服的郝落出来后,总算看到了这个多出来的人,瞪圆了眼睛,怎么也没想到都回乡了还能看到这个人,默默的坐远了一些。何氏热情的招呼人吃菜,唐生笙到这里后就没客气过,跟在自家似的。好朋友家就是自己家嘛,反正都这么熟了,不过好歹还记得自己留下来时说过的会干活的事,抢着要洗碗。林安宇难得良心发现,这来的第一天就让人干活似乎有点不太好,这一路风尘仆仆的,怎么也得让他歇息两天之后再使唤吧?然而唐生笙说到做到,推辞了何氏要帮忙的想法,自己独自把锅碗瓢盆都给洗干净了。他之前作为家里最小的那个,虽然并不会做这些活,不过他性格其实挺好,仔仔细细的把碗给洗干净了,没摔坏也没有留下油渍,可以说极其认真了,就是速度慢了些。家里多了一个人似乎也有了些不同,至少家里要更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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