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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0 (第1/2页)
了。”刘其元有些担忧:“他怎么不等到人到齐,丛哥,这山上不会有什么危险吧?”张丛除了混黑道以外,平时就喜欢爬爬山,就当是休闲运动,因此他对湖山也算熟悉,他望了望山上的方向,摇了摇头:“山上肯定有很多白青会的人手,这里的山路不好走,属于还未开发的,也不知道敌人埋伏在哪,李哥一个人贸贸然上去是很危险的。”当下他也不再犹豫,呼喝着将这些人集结起来,向山里进发。冬天里山上的气温比山下低了许多,李献钦开了一个早上的会,接到朋友的消息就立马赶了过来,而此刻他根本顾不上寒冷了。孙知彦很聪明,应该不会让自己太受苦,听小元说他受伤了,这可就麻烦了,孙知彦这个人最怕看到医生。他就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胡乱往山上爬去,他知道黑狗帮的人就快来了,可是他等不起了,已经等得够久的了。就算孙知彦这个人没什么良心,他也希望他第一个看到的人能是他李献钦。一开始的时候,李献钦自己也以为他是不可能喜欢上像孙知彦这样的人的,只是觉得这个人挺有趣,也有可能是自己太寂寞,当时就算说了试一试这种话,可他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有几分认真。除夕的那天晚上,他们说好了要一起看,却在知道刘其争出事时,想都没想就抛下了孙知彦,原来在他的潜意识里,就算真的跟孙知彦在一起了,还是会想着刘其争,那么多年的暗恋,谁能在一瞬间就放弃了呢。可同时他也知道孙知彦是认真的,这看得出来,否则他不会在每次疯狂时那样喊着他的名字,不会用那种沉迷的发着光的眼神看着自己,也就不会为此而受了那么深的伤害。在孙知彦离开了以后,他想了很多,这种遗憾和不适甚至超过了刘其争带给他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什么都做不了,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是这座房子里还是他心里,每一个角落都住着孙知彦的影子。最后只好承认,他真的已经不可能把这个人从自己的整个思维中清理掉了,可笑的是,自己被甩了以后才明白这一点。在公司里再见到他,那个人依旧一副无所谓的表情,以前那个喜欢着自己的孙知彦如果是只孔雀的话,那么现在的他简直就是一只到处开屏的孔雀,每次看到他不分场合的和公司里的男男女女调情的时候,李献钦都恨不得拎起他的衣领直接压倒在床上,看他还安不安分。可同时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孙知彦是那么耀眼,那么魅力四射,他听到自己心里不可抑制地发出一种声音:孙知彦,我们重新来过。这一次他做好了所有准备,没有了刘其争的干扰,他想像普通情侣那样,从朋友开始做起,互生好感,表白,答应,最后又能生活在一起,多好。可是为什么不再等等他呢,为什么那么冲动,他就一点没有考虑过他自己,或者是根本没有想到过李献钦这个人?他已经没有把握一切能照着他计划好的样子进行下去,也许他在孙知彦心里他早就什么都不是了,谁知道呢……熊熊的烈火已经近在眼前,耀眼的火光刺痛了他的眼睛,刘其争感受到了从皮肤传来的灼烧感,空气越来越稀薄,浑浊的浓烟不停冲进他的气管里,还好附近有泄漏的水管,他用衣服沾湿了之后捂住口鼻。接着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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