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7年的生活_分卷阅读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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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4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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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二狗娘不信,一起喂的猪,自家的还没有一百斤呢。

“比真金还金,”王二狗举手发誓。

“我还是不答应,”二狗娘想了想道:“这媳妇要是向着娘家,怎么也管不住,”就像她自己,王家再穷也要抠一点送给娘家。

“季明珠家最小的崽子可是个药罐子,我估计三头肥猪也不够买药钱,说不定还要贴点,娶这种媳妇太亏了。”

“娘,你傻啊!”王二狗挤眉弄眼,“那小崽子既然是药罐子,迟早都要死的,早死晚死都一样,我们到时作为亲人可以送他一程嘛。”

二狗娘一听吓了一跳,骂道:“作死啊你,杀人可是犯法了。”

“嗨,”王二狗不以为意,“我怎么会杀人,我可听季老三说了,那小崽子一场感冒就能没命。”

至于怎么感冒,就不可细说了。

“那行吧!”二狗娘勉勉强强的被王二狗说服了,暂时答应了。

不过她又说:“我可丑话说在前面啊!要是娶进门来你可不能向着她。”

“当然,娘你才是最重要的。”

这自大的俩母子,完全没想过季明珠会不会同意,可能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觉得季明珠这种克亲的能嫁出去就是烧高香了,怎么还敢挑。

第11章提亲

秋收,谁提到都是一个字,累。

季明珠也同样,即使她已经有了灵泉开挂,即使她被分到了轻松的撕苞米叶的活。

撕苞米叶比起割稻谷,扳苞米,挖红薯的确是轻松多了,可惜季明珠太爱美,不仅养脸,手也养得白白嫩嫩的。

用没有带一丁点茧子的手撕一天苞米叶,那结果就是到晚上时季明珠手上全是亮晶晶的大水泡。

每晚上季明珠都会把水泡用针挑破了再抹上灵泉水,可惜灵泉水并不是万能的,区区一晚上水泡根本不能好完。

第二天季明珠又忍着手痛上工,结果就是伤上加伤,等秋收过后,季明珠的手上都有一层薄薄的老茧了。

有老茧干活手都不太容易痛了,但却很难看,摸着也特别粗糙,季明珠这时表示,在美貌面前,疼痛通通不是问题,所以她又开始用灵泉养手。

秋收过后,粮食先要晒干,再入仓库,然后等交了公粮后,大家才能分粮。

秋种还要分粮之后,所以安山大队难得得了几天空闲,等着分粮的人们兴高采烈,不是今天上你家嗑唠,就是明天闲着晒太阳听八卦。

而这时候,二狗娘雄赳赳的上季明珠家来了。

二狗娘挺膨胀的,也很嚣张,一进季明珠家就对季明珠说:“明珠,我家二狗看上你了,你看挑个时间,收拾东西去我家吧!”

说完二狗娘还一脸骄傲,表示我儿子看上你你真是走了八辈子的好运了。

季明珠则被二狗娘的话完全弄懵了,半天没缓过来。

红红火火恍恍惚惚~是我耳朵有问题了,还是这人是神经病啊!

看着季明珠呆住了,二狗娘摇摇头,表示季明珠真是见识低,一点小事就能高兴的呆住,看来以后还要多□□□□。

四处走了走,二狗娘打量季明珠家,发现房子不错,比自家的还好,正好大狗家生了儿子房间有些住不下了,到时可以让他们住过来。

不小心瞄到了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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