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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7 (第2/2页)
br>春闱在即,赶考的士子早已齐集京城,正是各路青年才俊最多的时候,到这日都要前来试笔,每年诗会上选出的诗魁,都会是当年春闱的头三甲,故而这元宵诗会又被称为试笔会。听说前几年皇上也会微服至此听他们作诗议事,作为朝廷选拔人才的参考,所以吸引了一大批学子前来。秦婠拉着沈浩初是去凑热闹的,她早就在状元楼上订了雅间。诗会在一楼大堂,从二楼的环廊雅间可以直接看到。因为人多,即便是雅间也不过是以屏风与竹帘隔开的圆桌,但比起楼下拥挤的人潮也已经好多了。“刚好走累了可以歇脚,咱们瞧瞧热闹。”秦婠招呼着小陶氏与三个姑娘坐了,这才在沈浩初坐下,见与他同桌她们还很拘谨,便找话题聊起,“你们知道第一届诗会的诗魁是谁吗?”沈浩初正品茶,听到这问题,心道她又来了。“是何人?”沈芳润好奇道。果然,秦婠仰起下巴:“是咱们兆京三子之首,如今的大理寺少卿卓北安卓大人。那年他刚满十八,这状元楼还没盖,他就在对面的文宣庙里舌战群儒,不仅赛诗,还针砭时蔽,正巧被当时还是太子的今上看到,太子亲赐龙佩以示嘉许,一时之间引为佳话。你们不知道,那时的北安叔叔风采绰然,让多少姑娘失了芳心。”沈浩初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哪里有她说得这样夸张,这丫头是酒楼说书听多了吧?“你说得好像自己亲眼见过一样?”沈芳华笑了。“可不是亲眼见的?那年我爹带我去看诗会了,北安叔叔独领风sao,那叫一个厉害!”秦婠夸着,忽然发现身边的沈浩初良久未语,立刻转头,“当然,那是因为他没遇上我们侯爷,要是我们侯爷也去了,北安叔叔肯定不会赢得那么容易。”沈浩初以为她要拍马屁,不料转个弯却只是安慰他,简直不知该笑还是该气,一时又想起自己的少年时。他十八岁的时候,她才十岁吧,他想像小一号的秦婠牵着秦少白的手被人群挡在外头,她必是不安分的,肯定要挣开父亲的手往人群里头钻,直到钻到最前面看得到他为止。那时的秦婠,应该有rou嘟嘟的脸颊,穿一身喜气的红衣,头上梳两个小髻,绑着红丝带,特别像年画上的娃娃。如果没有这样阴差阳错的重生,他和她恐怕再有十辈子,也走不到一块去。于她而言,他是风采绰绝的长辈;于他而言,她也只是故人之女。如此而已,没有交集,也不会遗憾。————喝了两口茶,楼下铜锣声又起,诗会开始。主持者是名庐诗社的年轻学子,声音洪亮,说着“以诗会友”之类的开场白。第一场赛诗为命题诗,限题限韵,要参与的才子均可上场。场上已摆着长案,案上是文房四宝,供赛诗的才子使用。时限为一支香,铜锣再次敲响时,香被点燃,燃尽之时停笔。“看,是我们家的浩文哥哥。”沈芳善坐在最靠外,忽然瞧见沈浩文拱手上台,不由嚷起。几双目光都集中到了场上,秦婠嫌坐在桌前看得不真切,索性拉着三个姑娘坐到外推的美人靠上往下看去。“不知道今日能不能再出一个惊世之才呢?”秦婠意有所指地拉着沈芳华往某处呶呶唇。沈芳华正纳闷着,忽然瞧见秦婠所示之处站的人,顿时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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