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完美生物_第一百零七章 不值得同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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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七章 不值得同情 (第2/2页)

 无外乎善恶之分,单纯人性使然罢了。

    比如,王氏兄弟,他们兄弟俩一辈子的梦想,便是在松阳镇的小巷,也开一家珍宝店。

    为此,想尽一切办法搞钱。

    由于从小父母对他们管教不当,两人早早辍学,步入社会。没有好的文化素养,也没有好的家庭背景,不甘心进工厂打工挣取微薄的收入,他们只能成为不入流的混混流氓,到处遭人白眼厌弃。

    常年的社会摸爬滚打,造就了弟弟鲁莽,年轻气盛,做事不想后果;哥哥阴狠狡猾,心思深沉,有仇必报。

    在弟弟王希被罗小龙打断腿后,哥哥王祥便打定注意,要替弟弟报仇雪恨,为此做下了周密计划,准备寻找机会将罗小龙干掉。

    只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两兄弟杀人不成反被屠,被罗小龙无情反杀,早早凉凉。

    至于金曜的人生经历,就更是充满了坎坷。

    他是一名孤儿,从小父母双亡,在破晓组织名下的福利院中长大。

    没有人知道,金曜五岁起就开始接受思想灌输,八岁后进行专业训练,破晓组织用了十年,将他培养成为一名精神稳定、手段可怕的杀人兵器。

    为了组织的理想,他开始执行任务,在各个国家奔走,仿若死神一般一次又一次取走目标的生命。当他回过神来,发现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双手就早已沾满了鲜血。

    直到他修行观想法突然有了成果,觉醒了自己的意识金莲,得到阎罗殿主亲自赐予的超级兵器——庚丝。

    他也正式得到破晓使徒的身份。

    常年陷入杀戮的生活,让金曜的思维变得有些异样,他早已失去对生命本能的尊重。

    活人的生命,在他眼里,与蝼蚁无异。

    得到庚丝这件恐怖的兵器之后,让他变得更是暴虐而残忍。

    直到卷入叶衫绑架事件后,被杨逍偷袭,直接摘掉了脑袋。才阻止了他继续狂飙,持续疯狂的一生。

    会场里现在没有一千也有七八百人,也许里面有不少像金曜那般该死的混蛋。

    但杨逍并不是法官,也绝对没有主持正义的想法。穷则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自己的稀饭都还没有吹冷,哪儿有空管别人。

    收回飞远的思绪,杨逍吐了一口烟圈,扫了一眼自己的智脑,查阅了新入账的两亿多人民币,顿时脸上多了一丝笑意。

    其实,几十年来,他对钱都没有过多在意。

    相比于很多人过分的物质欲望,他这位大学教授是出了名的清教徒。

    不羡慕别人的别墅跑车,也不想吃什么名贵的菜肴,身穿华丽的衣服,他将全部的精气神都用在了古生物学的专研上,甚至有时候忽略了家庭。

    他以前,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作为他的妻子,叶衫与他有着南辕北辙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对挣钱简直像着魔一般。虽然同样也是科研人员,可是除了将精力放在实验室,更是创造了华灵医药集团这样价值百亿的庞然大物。

    现在,杨逍好像开窍了。

    吞噬了如此多的记忆,让他明白,在这个社会上,很多时候,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那是万万不能的。

    眼下,可能感受到现场越发紧张凝滞的气氛,很多聪明人都停止了继续投注赌博。

    不过,暗网上的投注却根本没停,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资金盘也越来越大。几乎没过三五分钟,都有新的大量灰色资金涌入。单单是收取手续费,都能让秦叔宝挣得盆满钵满。

    杨逍想了一下,还是算了,没有继续投注。

    他其实挺看好阿巴斯的,这不,这位强大的佣兵,又一次战胜了他的敌人。

    高速震荡的链锯刀,仅仅两刀就易如反掌的摧毁了对手的外骨骼装甲,连人带甲被他劈得四分五裂,投射在大屏幕上的血腥画面,绝对达到了十八禁的程度,比一般的血浆片还要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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