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好好好,转眼就遇见他,真是太有缘了 (第1/2页)
第一章 好好好,转眼就遇见他,真是太有缘了
7月份的东南亚,植被茂盛,水汽蒸腾;物种繁荣,杀气冲天。 比人还多的虫子在雨林浅表土层乱窜着,比人还灵巧的鸟在枝干树叶间穿梭着,比人还高大的树木在厚实潮湿的土壤中扎根着,人就在这么一群忙碌的生命所遗漏下的微小夹层里,小心翼翼匍匐前进,提防着动物植物或者真菌细菌病毒的攻击。死于一场以休闲为主的旅行,总引人唏嘘发笑。 虽然对人不友善,但这片初步向游客开放的雨林边缘区在宋蕙的视角里却像一支闻所未闻的古老民谣,踩上一步,就变换一种旋律,或热情,或凄清,一天之内,她已听到不下一百种歌曲。 这里没有枯燥的人类脸庞,只有她最爱的植物,千面乘以百态,就是来自于大自然的万般面孔。她此时生活在植物的天堂。 “蕙蕙?”宋月章身上有两个背包,一前一后。他来到宋蕙身旁,“我看到那里还有新的菌子,你要看看吗?” “我去看看。” 她把相机挂在胸前,走到他前方。 宋蕙留了一头平齐于肩胛骨的黑发,在15岁生日后,她去挑染了大半边的复古红,在各色花花绿绿中很是显眼,向一团飘荡的红绸带。她经过宋月章身边时,宋月章也不自禁着魔想摸那猖狂的赤红,就问了一句,“蕙蕙,我们就来找植物吗?” “太阳马上落山了,我们得回去。” 她瞥了一眼西边,正有一颗艳丽的太阳缓缓落幕。只是它还吐露着玫瑰一样的色彩,将天空每一处都染上了蔷薇科植物花瓣所能拥有的颜色,热闹灿烂,丝毫不显落寞。每个云块均挤成了被包扎好的花束,齐刷刷捧出动人心魄的霞光。它们扎根于落日而非薄薄的土壤层,因此活得比地上的还要优越漂亮,还具有一种不为人所动的神圣感,凌驾于万物。 在人类聚集区活久了,返回到大自然,才能发现自己的平庸。宋蕙这么想着。 她拍好照片,转头看向她的跟班,“晚上去逛逛?” 宋月章牵起她的手,脸颊也染上了粉,不自在扭头,却小声道,“要一起逛。” 宋蕙任他握着,见他的笑容愣了一瞬,“那就……一起。” 两人下山时,雨林已过了最后的盛时,稍显暗寂,也因此初露杀机。河流里的鱼被水鸟捕捉了一条又一条,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一个永不枯绝的母河,对它们仁慈,对外人残酷。水蜿蜒绵亘,妖娆伸展,颇有兴趣瞧着那对年轻的男女,目视他们下山远去。这时母河本能应时,同暗寂的森林一样,散发出独属于雨林、潮湿苦涩的气息,这厚实的涩味,让人呼吸得有些钝痛。 宋月章逐渐发现了自己的异样,胸前越来越难受。呼吸道仿佛吸入了沙子,肺部好像被灌进泥水。宋蕙灵敏地注意到了他异样,“你怎么了?” “有些……难受……”他倏地抓紧了她的手,眼前一黑。 宋蕙扶住他,“你先坐下来,靠一会。”她带他慢慢走向那颗离他们最近的树,赶紧卸下他的背包,让他靠着树先歇会。 可是,还是不够。 太狡猾了,cao纵空气对地球生命就是抓住了生命的心脏,一下就无法挣扎。为什么宋蕙不受影响呢?宋月章来不及思考,大脑就极力嘶鸣一声,震得五脏六腑都瞬间警戒起来。 宋蕙见他脸色如此糟糕,心里也沉了许多,凑上去仔细看他的情况,“我打个电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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