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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5 (第2/2页)
合力围击。我努力为他抵挡着穷凶极恶的凶兽,一不小心,便被混沌的利爪划破。我用力地将子煊推出了四大凶兽的合围圈,我的鲜血在他衣袖上染红了好大一片。我看着他将一念草收好,以为他会过来帮我脱身,可谁知,他犹豫了一下,竟是转身便走。上古凶兽的灵力惊人,便是一个已是劲敌,何况是四个。我被纠缠得越久便越是脱不了身,我绝望而又焦急地冲着他的背影大叫了一声:“子煊······”他身体僵了僵,终是犹豫着停下脚步转身看了我一眼,那一眼中,有不忍,也有决绝!他什么都没说,也许他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此时的我,已经成了他的一枚弃子,而他的离开,已经用行动说明了他一切的决定。子煊就这样走了,不顾我的生死,就连那份让我为之掏心掏肺,付出一切的爱,也成了一个笑话。他走得飞快,因为他带着一念草,只要四大凶兽反应过来,定会对他穷追不舍。这样看来,他最后看我的那一眼,已是最大的奢侈。我真傻,竟然傻到会盼着他来救我脱身,古往今来,这三界之中还从来没听说过能从四大凶兽嘴下生还之人,他既已得到了一念草,又怎会再自涉险境。他决然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可笑,也很可悲,我曾经拼尽全力爱着的人,原来并不爱我。我爱过他声声唤我时的温柔,我爱过他抱着我时的情意缱绻,可我现在才知道,我爱得有多傻!心痛让我的动作慢了下来,我被身形最为敏捷的混沌咬住了左臂,它用锋利的牙齿连撕带扯地咬下我一大块rou来,露出了森森的白骨,血流如注,可我竟然没觉得有多疼,可能是因为心痛得太厉害。我疯了似地提着银魄向它砍去,我想那时无论谁见到我,都会以为我疯了。我的脑中在没完没了地闪现着子煊留给我的回忆······他在碧海蓝天的沙滩上,轻轻地对我说:“你记好了,我叫凌子煊,是魔界的六皇子。”繁星满天,他对我说:“我很喜欢这里的夜空,这里的海,我喜欢这个地方,也喜欢这里的人。”如烟的雨幕中,他紧紧地拥着我,声音低沉而温柔:“你,到底喜不喜欢我?”······也许,他是真的曾经爱过那玉屑银末,碧波清澈,也许,他真的留恋过那夜夜流光相皎洁的明净,可最终,他贪恋的仍是王权富贵,他选择的,仍是至尊荣华。有多爱,便有多恨,如今,我便将这些恨疯狂地发泄在凶兽的身上,也许此刻我自己更像头凶兽,张牙舞爪,不知畏惧,混沌便是这样被我活活砍死的,它死的时候,我自己也浑身是血,伤痕累累,血迹斑斑。混沌死的时候,我累得快要脱了力,我从心痛中渐渐地清醒过来,如果我再不改变这种不要命的打法,最终的结果,就真的是不要命了。而我一定要留着这条命,我要忘了那个负我之人,好好地活下去!混沌的死,让饕餮、梼杌和穷奇露出了悲伤之色,我猜想这些凶兽于漫长的岁月之中已经极具灵性,甚至有了些人的情商,便故意一面对着梼杌做鬼脸,一面大骂它“獐头鼠目,奇丑无比”,复又向着穷奇伸了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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